为什么一名普通的执行法官生病住院,有人骑自行车70余公里前去看望他?为什么一名普通的执行法官去世两年之后,仍被人民群众念念不忘?为什么他能获得组织和群众的赞扬?
记者最先翻阅了郭修江的人生履历:郭修江,男,1956年出生于辉县市薄壁镇孟村,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入伍,在西藏军分区服役,1980年退伍后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辉县市人民法院法警科员、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等职;2007年12月20日因癌症医治无效病故。
古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之说,而今却有“执行难,难于上青天”之说。郭修江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了27年,他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工作一线。27年来,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无论多么难的案子,他总是妥善处理,圆满化解矛盾纠纷。2006年至2007年,全国、全省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辉县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大规模驻乡集中执行积案,共执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其中执结中央、省、市、县交办各类信访案件98件。而郭修江带领的一个执行组执结案件1300余件,其中信访难案就达40余件。
采访的第一天,豫北大地第一次刮起凛冽的寒风。记者在先前案件当事人的描述中,看到的是一双双泪眼,看到的是郭修江滚烫的赤子之情,寒冷早已经被忘却。
法官当起了装卸工
2003年,辉县市占城镇王文荣的丈夫乘坐朱运秋的面包车回家,途中面包车不幸翻到沟里,王文荣的丈夫当场死亡。法院判决朱运秋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余元。受害人王文荣申请执行后,朱运秋为逃避执行,整日东躲西藏,家里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郭修江费尽周折找到了朱运秋,做其思想工作。朱运秋最后答复履行判决义务。他只能支付部分现金,其余的用23吨水泥拿来抵债。
当天下午,郭修江带着法官郭诚实和另外两名干警去交接水泥。当时正值盛夏,天气又闷又热,郭修江干得汗流浃背,整个儿都成了泥人儿。直到傍晚,才将那23吨水泥装卸完。当事人要留他们吃顿饭表表心意,郭修江婉言谢绝了。
主动执行“骨头案”
现年60多岁的韩湘年,是与辉县市相邻一个县的农民。为了得到比银行稍高一点儿的利息,把一辈子积攒的16万血汗钱借给了本县的一个供销站。始料未及的是供销站倒闭了,借出去的钱也没了。法院判决后,供销站没有任何财产,主管单位又多次变更,案件一时陷入困境。2006年4月,该案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辉县市人民法院管辖,郭修江就主动要求执行这起“骨头案”。郭修江带着另一名法官郭诚实,不计其数奔波于两地之间。
韩湘年案件涉及的债务是历史遗留问题,供销站的主管单位又多次变更。为了查实被执行单位,郭修江几次三番地了解情况,最终落实到了县经贸局。可县经贸局经济十分紧张,而且县经贸局领导对案件抵触情绪很大。郭修江与经贸局领导反复解释沟通。最终,县经贸局正式承诺分4次偿还借款及利息。
“好法官”不等于“好丈夫”
作为一个家庭中的男人,郭修江却没有把自己的小家“收拾”得停停当当。从未给亲属安排过工作不说,自己的家庭也很是寒酸。但是,他的妻子理解自己至爱的丈夫,当一名称职的法官,就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好丈夫。
郭修江的孩子即将出生的那天,郭修江要到山西省出差。他把妻子交待给亲戚就走了。当他回来时,孩子己经出生10多天了。
1997年7月,辉县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刚组建,郭修江正带队在外地封闭训练。妻子感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当她得知是乳腺癌时,可照凤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当郭修江风尘仆仆地回到家时,妻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委屈的眼泪。
第二天,郭修江陪着妻子到郑州肿瘤医院住下。当听说手术还需要等几天时,郭修江又连夜赶回训练基地,直到手术的前一天晚上才又赶到医院。
最后一个案件
王明月是一个案件当事人王四清的姐姐,记者向她提起郭修江时,她几番哽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王明月说:“1999年,我的弟弟王四清给王天明开大货车。在洗拖车时,车身压住了他的背部,经诊断为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为二级伤残。2000年4月,法院判决王天明赔偿我弟弟56648元。我弟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王天明逃离出走。因为看病,家里借了几万元外债,我弟弟的两个小孩也相继被迫失学。2007年5月,我弟弟的案件被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由郭修江带队执行。2007年6月5日,王天明被找到。可王天明还是拿不出钱。我去找郭法官,见他在吃药。没想到他带病工作。6月17日,王天明的家属拿来了剩余的执行款。我和弟弟很感激郭法官,想请他去吃个饭,他拒绝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会是他办的最后一个案件!”
无情的病魔降临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平时,郭修江的身体很好,很少生病,法院的同志们都说他是“铁人”,但没想到无情的病魔悄悄地降临到他的身上。
2007年5月的一天,郭修江回家了,妻子感到很奇怪,因为丈夫以前驻乡时从来不回家。郭修江说:“我的后背有点儿疼,可能是这几天受凉了,你给我拔拔火罐吧。”第二天,妻子催他去医院检查,他笑着说:“现在太忙,等忙完这段时间再去检查。”这次驻乡执行又持续了一个多月才结束。进入7月份,郭修江常感到后背沉得像背了块大石头。妻子就劝他去医院检查。谁知郭修江一听就急了:“这点儿毛病我还不清楚?要是有点毛病都休息,清理积案的任务咋完成?”
8月中旬的一天,可照凤接到法警队的秦小运打来的电话:“嫂子,看来俺哥的病不轻呀,今天下乡时,他摔倒了,还大口吐血……”
几天后诊断结果出来了,是肺癌晚期。妻子没有将检查结果告诉丈夫。郭修江却对妻子说:“我的病你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原来,早在6月初,郭修江自己到医院检查过,当时医生说是胸膜炎,也不排除是肺癌的可能,要他到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那时,正是驻乡执行最艰难的时候,他没顾上这些,只是开了一些消炎药带在身上。住院是需要医疗费的,但干了27年法官的郭修江却怎么也凑不够自己的医疗费。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同志们为郭修江捐款,先后捐助4万多元,院长刘挺也亲自送去7000元个人捐助款。
病魔是无情的。2007年12月19日,在郭修江生命的最后时刻,法官们用警车送修江回老家,当经过辉县市人民法院时,法官们拉响了长长的警笛。在妻子的帮助下,郭修江吃力地抬起了头,最后看了一眼他工作了27年的地方。
12月20日中午,年仅51岁的他永远离开了我们。妻子握着丈夫渐渐变凉的手,悲痛欲绝:“修江呀,你怎么丢下我不管就走了呀!咱还有80岁的老娘!还有年迈的养父养母需要赡养!还有两个孩子需要你遮风挡雨呀!”
郭修江,修得正义耀山河,逝者如诗。他的精神就是当代的焦裕禄精神,也将成为一种永恒。
再送他最后一程
郭队长的后事儿是在他老家办的。天空飘下洁白的雪花,苍天也在为英雄的离去而悲泣。法院法警大队和执行局的全体干警们迎着凛冽的寒风,眼含热泪,边走边喊:“郭大哥,让弟兄们送你最后一程吧!”
辉县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挺在谈到对郭修江的印象时说:“他是一个原则性很强,正直无私的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人;他是一个心胸宽广,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他是一个在名利面前不伸手,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我2003年来辉县市法院工作后不久,就注意到了他的优秀人品和自身特长,尽力为他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实践证明,郭修江同志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优秀干部,我为我们法院出了这样一位优秀法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哀思无尽 追忆好法官
郭修江去世后,每逢过春节,一些群众都自发地到可照凤家里慰问。去年郭修江的女儿考上了大学,辉县市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听说后,又自愿捐资4000多元。
郭修江的事迹感动和感染着社会各界,同时在政法系统掀起了学习热潮。10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专程来到辉县市法院参加辉县市法院“病逝的好法官郭修江事迹”座谈会,并到郭修江家里慰问郭修江家属,亲手将5000元慰问金交到了郭修江妻子手中。
郭修江生前,曾多次获得各种荣誉:199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7年被新乡市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认为“2007年度全省优秀法官”。他带领的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两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透过这些,在生与死、得与失面前,我们分明感触到了一个高尚的灵魂。
(平原晚报 2009-11-12 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