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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神速执行 赶送锦旗以表敬意

  发布时间:2018-06-07 10:24:02


    2018年6月7日上午10时许,家住原阳县的马某中,马某丰两人来到辉县市法院,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张道连法官的手中,以表达他们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马某中,马某丰与刘某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1月9日诉至辉县市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刘某某支付原告马某中,马某丰工程款3260000元。

    2018年5月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给刘某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并多次催促刘某某履行执行案款,但刘某某仍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5月30日,执行法官报经领导批准,决定对刘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被司法拘留的刘某某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威力,于6月3日主动缴纳案款20万元,并与马某中,马某丰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余下款项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两申请人案款150万元,剩余案款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完毕。

    6月7日,来到法院送锦旗的马某中,马某丰非常激动,他们说:“没有想到申请执行才一个月,法院就为我们执行到位20万元,十分感谢张道连法官能够尽心尽职办理我们的案件!”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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