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倾情服务,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受到当事人好评。
2010年元月一日上午,辉县市法院正在家休息的城关法庭副庭长冯芳,接到了当事人王某的电话。王某与贾某系20年的夫妻,近年来,贾某以打工为名长年与她人在外同居。王某多次与贾某协议离婚,但都遭到贾某拒绝,无奈于近日将贾某告上法庭。但贾某长年不在家,据说在南京,地址不详,电话也联系不上。2010年元月一日上午,王某获知贾某回了辉县,但当天是法定假日,办案法官肯定在休息,过了节贾某可能就离开辉县,遂试着与主办法官冯芳联系。
法官冯芳接到当事人的求助电话后,二话没说立即赶到法庭,又设法通知贾某来到法庭。双方到齐后,先作和好工作,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又做调解离婚的工作。经过整整一个上午艰苦的调解,终于感动了贾某。贾某说:“冯法官,你为了我们的家务事牺牲法定休息日,晌午错了还没吃饭,你说的不错,我们二十年的婚姻期间我不占理的地方多,离婚我同意,财产我不争了,你说到那,我从到那”。当日,该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