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下午三点半,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30余人,警车4部,对辉县市城乡管理局申请执行辉县市某KTV俱乐部欠缴城市生活垃圾费一案进行了现场执行。历时二个多小时,完成扣押该俱乐部3台电视、3台点歌器、6台音响。
辉县市城乡管理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被辉县市某KTV俱乐部欠缴城市生活垃圾费一案,于2018年1月15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辉县市法院行政庭非诉行政执行审查,裁定对申请人的申请准予强制执行。2018年2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2016年1—12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2200元,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于2018年5月3日对被执行人的TCL王牌55寸电视机30台予以就地查封。经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侯某某沟通,表示无能力支付执行案款,为了经营需要,请求变更查封物品。故此,法院组织进行了该次执行活动。
辉县市2名市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及辉县市电视台的记者朋友应邀全程参与、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