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网拍法宝显威力 查封房产被处置

-----辉县市法院溢价拍卖被执行人一处房产

  发布时间:2018-09-05 16:44:11


    9月3日——9月4日上午,辉县市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位于辉县市城关镇某村一处建筑面积为240.8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理。最终竞拍人毛某某以640400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经申请人臧某某申请,辉县市法院执行局作出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该处房产用以清偿债务的裁定;并依法定程序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253900元。2018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该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此次拍卖,6人参与竞拍,3303人围观,经过120次延时,溢价率达152%,竞拍人毛某某以640400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一般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使竞拍人机会均等,竞卖、支付、获益等环节均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彰显法院在保护当事人权利方面的立场和决心,对提升司法公信力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庆祝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6381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