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早上6点,辉县市法院集中执行活动中,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家,将之前为躲避执行谎称自己姓李的王某某堵在家中,依法拘留。
被执行人王某某因与赵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其给付申请人赵某某赔偿款45600元。王某某不主动履行,赵某某于2017年7月21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执行申请后,执行人员到王某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按照判决书上的地址找到王某某家时,王某某正好在家门口,由于刚接到案件,执行人员并不认识他,就问他这是不是王某某家,王某某一看到是穿着制服的法院的工作人员,谎称不知道,执行人员问他姓什么时,他谎称自己姓李,是往这家送水的,搬着放在院子里的水桶就慌慌张张的走了。看到王某某神色慌张的样子,执行人员怀疑被骗了。经询问周围的群众,确认刚才走掉的就是王某某。此后,执行人员多次到王某某家执行,始终未见到其本人。
当天早上,自以为放假期间平安无事的王某某正在家蒙头大睡,被执行人员堵在了被窝中,执行人员再次询问其到底是姓刘还是王某某时,王某某张口无言。因其拒不履行,被依法拘留。
一些被执行人以为耍些小聪明就能逃避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如意算盘可真是打错了,终究逃不掉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