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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保障民生 -----辉县市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9 18:10:29


    8月28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以来辉县市法院涉民生案件的情况,重点介绍了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中所采取的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时刻牵动着每个申请人和劳动者的心。如果得不到及时兑现,就会严重影响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辉县市法院一贯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通过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辉县市法院执行干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执结该类案件254件,结案标的93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中,辉县市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建立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机制。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2017年8月份,执行局成立了快速执行团队,将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物的交付和行为履行类案件、执行标的1万元以下的赔偿案件以及5万元以下的民事、商事案件等交由快执组执行,力求做到快速执结。如今年6月份,88岁高龄的王某某因赡养纠纷申请执行其子女履行判决义务;快执组干警接案后,迅速行动,刚柔并济,半个月即将案款5112元送到王某家中。

    第二,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单靠人民法院一家的力量孤掌难鸣。执行中,我们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银行、房管、车管、工商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2018年以来,共到联动部门查控13000余次,大大便利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执行。

    第三,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与多家金融机构联合,开通了网络查控平台,执行人员足不出户,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即可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2018年以来,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平台查询11000余次,成功冻结890笔,冻结金额600余万元。

    第四,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或者通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进一步打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截止目前,我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323人次,其中自然人5355人次,法人96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后,惩戒效果明显,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生活空间受到压缩,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无法购买飞机票和火车票,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无法融资信贷或参与招标投标。慑于失信惩戒的压力,今年以来共有36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190余万元。

    第五、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强大的压力,威慑被执行人。共采取搜查措施18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360人,司法拘留138人。如张某付、张某兵申请执行山西壶关县某局生命权纠纷两案,我执行干警三赴山西,向该局局长释法、催办,其仍无动于衷;遂依法向该局长下达罚款10000元的执行决定书,促使该局履行了二案全部案款165471元。再如,23名申请人申请执行杨某某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执行中通过将被执行人名下重型半挂车查封、拍卖,在执行干警主导下,就拍卖款121500元达成分配协议,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将其所涉23件执行案执结。

    第六、积极向政府申请救助资金,对申请人确实困难、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2018年以来,争得市财政支持,共对52起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款92万余元,让这些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张局长说,虽然我院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一如既往的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措施,维护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不懈的努力。

责任编辑:郭晨楠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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