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上午11时,本应在庄严的审判庭里的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牌子却出现在辉县市孟庄镇某村范某的床头,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正在进行巡回审判。
2018年8月23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齐某称被告范某共欠到其砖款18572元,后被告折抵给其3吨化肥合计6600元,剩下11972元拒不偿还。
接到案件后,李静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邮寄相关手续,在被告拒收后,又多方打听被告的消息并找到其家中送达手续。在开庭前一天,被告打电话称自已意外摔倒,腰椎受伤无法移动,不能参加庭审。为了保证被告的诉权以及庭审的顺利进行,李静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进行巡回审判。10月10日上午十点左右,李静法官刚结束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的庭审,就立马组织人员前往范某家中。见到被告卧病在床,李静法官先是问候被告的身体状况,确认能参加这次庭审,就向其了解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范某被法官的态度深深的感动,如实的向法官陈述案情,称确实是欠原告的砖款,但因为其承建房屋的开发商未能支付工程款,现在的状况没有能力偿还。经过庭审,双方对案件的事实都给予认可,原告多年要账的怨气也得以纾解。原告看到被告家庭确实困难,主动提出可以减少货款,但被告仍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李静法官向双方提议分期支付,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案件结束,要离开范某的家时,范某对原告说:留下来陪我说会儿话吧!于是原告就像这个家的主人一样把我们送到了车上,再次返回范某家与范某拉家常去了!真是相逢一笑泯恩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