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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发布时间:2018-12-01 09:44:25


    问:我跟我老公离婚了,儿子归我一个人抚养,可是我经济能力有限,现在我儿子不断长大需要我儿子的父亲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可是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辉县市王女士

    答: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是需要考虑孩子父亲的经济收入能力,可以按照孩子的父亲工资的多少来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孩子父亲工资的20%至30%,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最多不能超过50%,因为孩子的父亲也要自己生活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责任编辑:辉法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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