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11点十分,家住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秀才庄村的樊某某等人一道将一面写有“攻坚克难执行神速、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裴峰法官的手中,以表达他们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2018年11月到12月间,刘某向樊某某借款120万用于生意资金周转。为防止刘某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2018年12月14日,樊某某向辉县市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刘某银行存款12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由某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法院同日作出裁定,支持其申请。次日转执行局进行执行。
裴峰法官接案后,带领辅警迅速开展工作。2018年12月17日依法对刘某名下一套楼房予以查封;并经过一个昼夜的清点,对刘某存放在某酒庄的红酒、茶叶予以扣押。2018年12月18日、12月20日、2019年1月3日分别对刘某名下27个银行账户进行了限额冻结。
冻结、查封、扣押给刘某形成强大压力。日前双方就还款事项初步达成协议。裴峰法官一心为民,快速执行,效果明显。为表谢意,出现了文初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