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辉县市常村镇移民刘先生、葛先生二人来到辉县市法院门口,将写有“秉公执法、神速执行”的一面锦旗赠送给该院执行干警吕春新同志,对其十二天即将案款七万余元执行到位表示感谢。
2014年左右,葛某某借款给张某某做生意周转。到2016年元月底,张某某尚欠葛某某本金56500元、利息23070元。此后,张某某未再继续还款。2018年6月,葛某某将张某某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张某某于2018年年底前偿还葛某某借款本金56500元及利息12974元。到期后,张某某仍未履行义务。
2019年2月28日,气愤不已的葛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吕春新副政委接案后,了解到葛某某系丹江口库区落户辉县的移民,其合法权益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将会对移民兄弟造成不良的影响,该案必须尽快执行。3月5日,吕副政委带领团队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严厉批评,并讲明拒不履行会面临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后果。经过说服教育,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张某某迅速凑集交齐了全部案款71325元。
3月12日,喜领执行款的葛某某对周围群众说:“执行干警能够维护俺们移民利益,12天就将案件执行到位,我很意外,也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