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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法庭快速调结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12 15:13:08


    自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以来,辉县市法院城关法庭迅速响应,该庭资深法官李怀春同志怀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急当事人所急,利用3月6日和3月7日两个双休日,妥善调处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好评。三起案件均于3月3日由该院城关法庭受理。

    原告张合生诉被告郭双军劳务报酬一案,被告提出原告已将工资全部领走,并出示了取款条,原告讲取款条不是自己所写,被告不服。经反复辨认和做工作,原告认可系自己的签名,但提出被告给其少记10个工,计款600元,对此被告不予认可。在原告本身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主审法官李怀春没有简单地驳回原告诉求,而是反复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和法律解释工作,最终使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被告当场付给原告300元,从而实现了案结事好、平息纠纷的目标。原告张卫东、冯保富诉被告李振瑞劳务报酬一案,原告起诉被告欠其6300元工钱,要求被告给付,被告提出两原告在工地干的是木工活儿,在验收工程时,质量不合格(有当时的照片和验收人员可以佐证),另外他们毁坏了工地的设备和材料,不同意原数支付两原告工钱。经李怀春法官反复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按50%的比例支付两原告工钱3150元,并于当天下午4时前将款付清,至此双方由怒目相视转为握手言和,既彻底解决了本案的纠纷,又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和谐共处。原告梁双合诉被告郭双贵劳务纠纷一案,原告讼称被告欠其工资款2655元至今未还,在案件调处过程中,被告提出因资金紧张暂时不能付款。经法官李怀春因势利导,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延期付款的协议。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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