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辉县市法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16 17:15:13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是第四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升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市委十字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条幅、铺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及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彩页及宣传品700余份,让民众意识到国家安全并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更不仅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责任编辑:郭晨楠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35214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