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6点,辉县市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城关派出所电话,根据法院执行局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宋某在该所办理身份证时被留置。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宋某带至法院。在送拘途中,宋某缴纳案款10000元,并承诺余款2个月内缴清。这也是今年3月份辉县市法院和辉县市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查控协助机制后,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第一个案例。
当日晚上8点,执行110值班干警接报,被执行人范某在市区一小区出现,三名值班干警即刻前往,将其带回法院。经办案人做工作无效,11点对其完成拘留。
辉县市法院执行局自4月1日起建立执行110值班制度。实行执行局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每天由三名干警昼夜值班,负责处理非正常工作时间的紧急事件;解决举报线索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适应和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工作应急机制需要等问题。此举将法院的主动性、及时性、规范性与权利人有机结合,激发公众主动参与和监督执行的热情,努力构造全天候打击老赖的社会氛围,必将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