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辉县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正式挂牌启用。
辉县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今天将正式使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春平,新乡市银保监局正处级干部曹卫旗,新乡市保险协会秘书长魏贤成,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辉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武卫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妍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田泽华出席了揭牌仪式,出席仪式的还有辉县市人民法院、辉县市公安局、辉县市司法局部分干警,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代表以及辉县市诉调对接中心的全体人员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
辉县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成立,将有效解决以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调解难、理赔难、诉讼难的问题。真正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该调解中心利用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一体化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道交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前置,诉调对接,把调解机构、人民法院、公安交管、保险公司以及鉴定机构纳入其中。当事人只要通过一个窗口登录,即可在线查询和办理与损害赔偿有关的业务,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线下部门一体化办公,促进道交事故快速处理、快速赔付。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春平同志表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的一项改革试点工作,它不仅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纠纷解决更方便、更快捷;更实现了纠纷解决全流程公开、阳光化处理,鉴定机构在线鉴定、接受评价等功能,同时,还打通了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使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的预警和协同,促进道交纠纷的预防、化解和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也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对于我们法院来说,这种方式极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同时,很多道交纠纷通过公安机关处理、人民调解等程序得以解决,到法院诉讼的纠纷数量将逐步下降,需要法院作出判决的比例也逐步下降,将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目前该项改革是全业务流程的一体化,也是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更是纠纷解决的一体化,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相关主体的理赔计算、调解组织的调解、鉴定机构的在线鉴定、法院的在线诉讼、保险行业的在线一键理赔,都将通过改革实现一体化。道交纠纷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是实际理赔数额与当事人预期差距较大,保险公司之间理赔标准不一。但是,通过道交一体化改革,在共建平台上,以法院裁判标准为基础制作的理赔器,统一了赔偿标准,固化了理赔预期,调解更易达成,理赔更易接受,当事人损害将得到及时救济,有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
最后,希望大家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的能动性;凝心聚力,强弱补短,提高完善平台功能和使用效率,用好用足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表示,近年来,辉县法院在工作中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很多工作不仅是辉县先进,而且走在了新乡乃至全省、全国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繁简分流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为平安辉县、法治辉县建设夯实了坚实基础。去年,辉县法院更是被河南省高院列为全省首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和智能化建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辉县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开展工作。辉县法院是全省首批“道交一体化”试点法院,应抓住机遇,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打造具有辉县特色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涉及法院、公安、司法、保险、鉴定等多个部门和组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步调一致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