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乡中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活动以来,辉县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以及“矛盾不化解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工作要求,采取“四定一包”包案责任制等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百日攻坚”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截止3月18日,新乡中院转交的中央政法委交办的6起信访案件,已结案5起,结案率83.3%;新乡政法委转交的省政法委交办的3起信访案件(注:包括在前述6件信访案之中)已结案2件,结案率66.7%,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我院只有1件信访案件尚未结案,该起案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处理之中,保证在3月25日前结案。
一是院党组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新乡中院召开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动员会之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中层负责人会议和信访例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了周密细致、便于操作的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院长王珏为组长、副院长和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集中处理信访案件活动。会上,原院长刘挺和新任院长王珏先后逐案听取包案人的汇报,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要求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对所包案件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对策和工作步骤,按期完成交办案件的处理任务。
二是院领导身先士卒,亲自办理信访案件。如在杜学会涉执信访一案中,杜学会认为法院有违法执行问题而到上级机关上访,前任院长刘挺和现任院长王珏均倾注了大量心血,亲自过问、参与、协调和处理,带领信访案件包案人与信访人进行耐心的沟通,说尽千言万语,不辞千辛万苦,最终对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在信访人所在单位人员的协助下,杜学会为法院大量推心置腹的工作所感动,终于息诉罢访。
三是讲究方法,区别对待,确保效果。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如李鑫荣不服刑事判决信访一案,一开始李的抵触情绪很大,根本不让我院管她的事情,后来经过我院包案人亲自到其家里三番五次、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并通过信访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上门配合做工作,同时鉴于其家庭经济上比较困难,我院给其垫付了18000元的救助款项,终于让李鑫荣走出了阴影,自愿出具了“从今以后永不再上访”的停访息诉保证书。对于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坚决给予必要的制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如张耀萍反映1998年其货款纠纷法院至今未予解决一案,经严格审查,张反映的问题不实,其上访系无理缠访闹访、非法上访,2009年10月23日新乡市政府对其作出了劳动教养一年的的决定,属中央政法委规定的“三不”信访案件。我院依照中央政法委的信访工作精神,在公安机关对张耀平的非访行为依法制裁后,速结此案。
四是规范结案手续材料,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保证下情上达。我院在活动中,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上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保证下情上达。对已办结的每个信访案件结案时均以我院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结案报告,每个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均独立成册,一案一册,并做到“一报告”(结案报告)、“三表”(结案审批表、案件评查表和案件回访表)、“一协议”(息诉罢访协议)和“两文件”(稳控文件和其他文件)齐全,确保案件每个环节丝丝入扣,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