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桂香,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田忠东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以及人大代表,对辉县市人民法院2017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新乡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辉县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路勇等领导陪同视察。
座谈会上,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就辉县市人民法院2017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做出了情况汇报。汇报围绕八个方面展开。
一、2017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88件,判处罪犯2216人。重点打击一批涉黑涉恶犯罪、贪污腐败犯罪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其中判处涉恶犯罪二案八人,副处级以上贪污贿赂犯罪七人,严惩了一批抢劫、盗窃、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
二、辉县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7年以来,辉县法院每年审理的刑事案件约在800件左右,但现有刑事员额法官仅三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辉县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后,强力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一是合理确定简易案件范围。二是依法规范简易速裁程序案件的程序,要求在案件受理当天送达起诉书副本,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案。两年来辉县法院审结刑事简易程序案件有995件,平均审理周期10天,简易程序当庭宣判率为100%,位居全市之首。
三、辉县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据,宽严适度。严惩涉黑涉恶、贪污贿赂腐败案件,同时对过失犯罪、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等依法从轻处罚。
四、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认证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审判团队建设,促进审判权运行制度改革。
五、2017年以来,辉县市法院规定凡是法定审限内不能审结的案件,需要主管院长批准并上报审委会讨论决定,有效促进了审判效率。同时以服判息诉、发还改判为标尺,着力提升审判绩效。
六、辉县市人民法院强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2017年以来,除简易程序案件外,其他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率为93%。
七、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为目标,2017年以来,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63%。
八、辉县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繁简分流质效,进一步加强督查,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田忠东对辉县法院在人少案多困难多的情况下较好的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提出了表扬,并对辉县市法院在提高审判质效、服判息诉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几点意见:
一、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要充分发挥刑事的教育、改造、震慑作用,使其发挥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接受市人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内部的监督。
四、案件审结以后及时在网上公开羁押情况,加强审判管理。
五、对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进一步规范。六、附带民事诉讼,应进一步重视。
七、提升审判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审判员、书记员的学习能力。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桂香表示:
深切体会法院工作不容易,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重要一个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市人大把刑事审判工作作为2019年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辉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也总结了许多经验,对辉县法院表示感谢,同时也提出以下建议:尽最大能力提升、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果,最大限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威慑力,尽力使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