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被拘留15日后又被依法续拘的被执行人张某终于感受到了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和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压力,告诉执行法官自己愿意尽最大努力去履行案款。执行法官将申请人喊至法院,经过对双方耐心调解后,申请人和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案款3万元,剩余案款4万元协议6月底缴纳1万,其余部分每月给付3000元,直至案款履行完毕。
2019年5月7日晚上8时,执行干警跋涉近千公里到达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某县,第二天经摸排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住处,但房门紧锁,家中无人。经于其联系,张某夫妇拒不和执行法官见面。后经打听,张某开着别人的车到30公里外某市送货,可能在5月9日晚上回来。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先在乌兰察布市执行其他案件,等到张某回来时对其进行拘传。5月9日晚上9时许执行干警在张某返回途中将其拦截,并于5月10日下午6时许带回辉县。在从内蒙归途中,执行法官一路作其工作,但张某一直找各种理由声称自己无能力履行案款,无奈于当晚送拘。
对于一些百般抵赖不想还款的老赖,对他们进行司法拘留,往往会让他们感到执行之力度,法律之威严,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