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上8点10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接110举报电话,申请人声称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家中,请求法院立即出警,刚准备换班吃饭去的执行干警在接到电话后立马出警,赶往距离辉县城区50公里外的沙窑乡某村。
8点45分,正在赶往沙窑乡途中,申请人再次打来电话,表示被执行人从家中外出,自己开三轮拖斗车跟随了一段被执行人的小轿车后,由于车速原因无法追上,考虑到夜晚沙窑乡路况安全问题,再三咨询申请人是否确定能安全跟随被执行人位置后,申请人表示追不上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考虑申请人安全问题,让其放弃追赶。
8点55分,执行干警找到申请人,询问了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有人。9点10分,到达王某某家,其家人称不知其去向。执行干警督促其家人通知王某某抓紧到法院履行义务。
虽然这次执行出击扑空,但是执行力度并未减弱,对被执行人的压力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