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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法执行办案日记】为了申请人利益 执行法官在努力

  发布时间:2019-08-14 16:13:38


    8月12日晚8时50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110值班室接申请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张某某在百泉镇某村。执行局李如吉庭长带领值班干警李少宾、袁长远迅速出警前去拘传。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辉县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某承诺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案款,但近日却一直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多次寻找,也未发现其踪迹。

    晚上9时许,警车行至半路,李庭长再接申请人电话,申请人称其和被执行人张某某已经见面,张某某得知法院现正在赶往其家,因顾及颜面、迫于压力,不想让警车到其村中将其带走,愿意主动随申请人前往法院协商和解。

    因得知被执行人愿意配合,执行干警将车停在村口处,十余分钟后,被执行人张某某,申请人分别驾车赶到,在简单交流后,于晚上9时30分,两人同执行干警一同来到法院,李庭长迅速了解双方的心思,并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张某某进行释法施压,争取促进案件。在李如吉庭长的主持下,分析了利害,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让两方考虑。

    到了晚上10点,为了让双方放下思想包袱,李庭长又和执行干警将双方叫到不同的办公室,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随后又将两方叫到一起进行了通之情、晓之理的劝导,终于在晚上10时50分,在执行法官努力下,双方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协商,最终达成切实分期还款协议。

责任编辑:辉法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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