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辉法执行办案日记】夜间跨县拘老赖 一夜艰辛促案结

  发布时间:2019-09-24 11:26:09


    8月28日凌晨1点40分,辉县市法院执行局110值班室接到焦作市武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称通过信息系统发现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朱某某当晚入住武陟县某宾馆,接到警情,辉县市法院执行局许志峰当机立断立刻带领三名干警于凌晨1点50分出警赶往武陟县。

    朱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过程中,已对其名下车辆予以查封,但至今未能找到该车。其银行账户也被依法冻结,但余额甚少。朱某某长期不在家中,下落不明,多次寻找未发现其踪迹。这次凌晨临控,对执行干警来说正是一次打击老赖的好机会。

    由于路途遥远,在赶往武陟县的途中,执行干警就查询到该宾馆具体位置,以保证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路程快速赶至。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于凌晨3点20分到达朱某某所住的宾馆。执行干警犹如神兵天降,在摸清其房间后,让服务人员打开房门。当执行干警进入房间将正在熟睡中的朱某某叫醒并亮明身份后,朱某某一脸诧异,做梦也没有想到在异地会被发现行踪。在其还想寻找理由狡辩之时,冰冷的手铐已将其控制,并将其强制带上警车。

    在返回辉县途中,执行干警再次对朱某某施压,要求其抓紧时间履行案款,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而朱某某虽然嘴上不断请求不要将其送拘,但仍旧寻找理由称无能力一次全部履行,希望可以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分期履行。对其情况已十分了解的执行干警知道其长期在外做生意,19750元的案款对其来说并不难。看到朱某某拒不配合的态度,对其不再理睬,决定带回法院再说。

    清晨5时许,天已渐亮。在将朱某某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依法拘留。就在执行干警填写拘留书时,朱某某内心情绪已变,赶忙称马上和家里人联系凑款缴纳,不要将其拘留。执行干警要求其必须履行全部案款,由于朱某某长期躲避执行,并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上午9时许,朱某某家人将案款19750元及罚款1000元交到了法院,这起民间借贷案件经过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夜间跨县执行,一夜艰辛努力,终于执结。执行110再显威。

责任编辑:辉法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870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