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辉县法院执行局根据相关信息,在新乡车站发现被执行人高某某使用身份证于下午3点50分检票入站,接通知后,承办法官张红磊迅速带人前往,于下午5点20分抵达新乡市火车站。
到达车站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新乡站车站派出所沟通,出示证件后,在车站派出所公安配合下,查询到高某某购买车票为新乡开往广州晚9点46分t某号列车。考虑到目前被执行人可能在候车室候车,马上与车站派出所沟通,希望可以进入车站进行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车站派出所人员表示理解,在出示证件后,我院干警进入候车厅寻找当事人,考虑到车站人员鱼龙混杂,同时防止被执行人产生警觉,换便装进入车站寻找当事人下落。
进入一楼候车厅后,承办法官张红磊与书记员徐鑫、辅警赵春阳短暂商议,互相过目被执行人照片,交流过被执行人外貌特征后,分三条道同时进入一楼候车大厅开始寻找被执行人,在仔细巡查了一遍后,未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张红磊立刻再与二人讨论商议,安排辅警赵春阳在一楼等待继续观察进出人员,后上二楼继续与书记员徐鑫寻找当事人,后多方寻找,未发现高某某,此刻内心也是十分失落,但转念一想既然当事人检票进了车站,再出站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准备继续于一楼候车厅门口守候,再不济等到9点块发车就不信高某某不来坐车,准备来一个守株待兔!
此时已经是6点30分,正常也该吃饭了,车站已经陆续有人开始拿出泡面开始享用晚餐,但三人却没一人提出吃饭的事,简单的喝了瓶矿泉水继续蹲点巡查。车站人来人往,但就是没有发现高某某下落,承办法官张红磊想了又想,认为人现在还是有可能在候车厅内的,有可能是漏看了。
书记员徐鑫想起来在巡查时有一个人在趴着睡觉,于是立马再次进入候车厅内寻找,观察后初步判断可能是高某某,顿时精神了,立马返回向张红磊反应,随后张红磊向前询问后,果然是高某某。历经近两个小时,终于将其抓获,辛苦没有白费。晚上7点50分将被执行人高某某拘传回法院!
因高某某拒不履行案款,于当晚9时30分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