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凌晨2点,辉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秦某某在家中。在问清楚被执行人具体位置后,值班干警立刻武装,驱车赶往辉县市区某小区。
到达该小区后,经与申请人沟通,得知被执行人一人居住,警惕性非常高,长期规避执行。执行干警了解情况以后,决定打击到底。
由于在前期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某某翻窗户逃跑一次,值班干警决定围堵。
后经二十分钟敲门,被执行人始终不配合,在各种喊话之下,也是无动于衷,十足“老赖”一枚。
这时,值班干警发现厨房窗户未关,经过短暂安排,一路干警继续喊话。辅警李修潮从一楼门楼处爬上二楼创台,准备翻窗进入。就在打开窗户时,被执行人秦某某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在对其严厉批评后,其终于将门打开,此时已凌晨三点,直接将其拘传。
凌晨3点30分,依法送拘。
11月9日夜11点30分,执行110值班室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宁静,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杜某某自己做着外卖生意,这个时间点儿肯定在家……在争取申请人带路后,值班干警迅速出警。
赶到被执行人家门口,经过长时间敲门,开门的正是要找的被执行人杜某某。
经沟通得知,双方三个月前已私下达成还款协议,分期履行至元旦还清。执行干警与申请人确认确有此事,杜某某已履行两期,希望接下来如期履行。急于将欠款追回的申请人不同意,要求对杜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经过执行干警做工作,双方未达成协议。为保护申请人权益,于凌晨1时20分许将杜某某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