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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行行为 百日提质增效】 “秉公办案 执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9-12-20 16:35:33


    12月10日上午,申请人冯某某向辉县法院执行局张道连法官送来了写有“秉公办案 执法为民”锦旗。为对执行干警快速执结案件,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竖起了大拇指。

    冯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辉县市某新型材料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赔偿标的17万余元。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冯某某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书于2019年7月16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来到辉县市某新型材料厂,但未能找到被执行人。之后又通过相关信息依法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迫于被拘留的压力,王某某履行了案款2万元,之后便开始逃避执行、下落不明。

    近期,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某列入“老赖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12月2日,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辉县市某新型材料厂名下账户有入账,为防止财产短暂过账进行转移,执行干警迅速进行控制,成功扣划案款16万元。高效迅速的利用多种执行手段打出组合拳,最终使申请人权益的实现得到保障,该案件得以执结。

    12月10日,来到法院送锦旗的冯某某非常激动,他说:“没有想到申请执行才几个月,法院就为我执行到位了全部案款,十分感谢张道连法官能够尽心尽职办理我们的案件!”

责任编辑:辉法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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