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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三家连线,远程开庭审判

  发布时间:2020-02-20 20:35:25


    2月19日上午9点,在辉县市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新恒和孙居芳、秦可妍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审判台前端坐,王新恒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被告人邓某某盗窃一案开庭审理。

    刑事案件开庭,首先需要公诉人到法院出庭支持公诉。

    刑事案件被告人一般在看守所羁押,开庭时由法警提押到庭参加庭审,结束后再还押看守所,按照规定一名被告人至少需要两名法警看管。

    但在疫情防控期间,这种常规的庭审模式显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为此,这次庭审辉县法院采用“三远一网” 远程庭审系统,与以往传统的庭审方式不同,通过“三远一网” 远程庭审系统, 被告人无需办理出监手续,由监所民警押解到隔离区间内受审,整个庭审均在网上进行,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通过网络远程对接,办案机关与被告人“零接触”。

    即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不用到庭,被告人在看守所也无需提押到法院。

    庭审结束后,接入远程打印机,由辉县市看守所协助打印庭审笔录,并指导被告人进行查阅、签名、加按手印,然后还押。

    这样的庭审模式,既保证了刑事案件能如期开庭,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

    为了保证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王庭长提前与检察院、看守所进行沟通,协商在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技术人员也提前对庭审设备进行多次调试,全面做好准备工作。

    当天上午,被告人申某某、赵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尚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也进行了开庭审理,三起案件,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合议庭经合议后,均当庭进行了宣判。

    这种审理模式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安全,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以后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将作为常态化进行。

责任编辑:王振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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