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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平台远程开庭 被告人家中参加庭审

  发布时间:2020-03-04 16:35:29




    “现在开庭!”3月3日上午,辉县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居芳主审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宣布开庭审理。本案被告人方某某取保候审,在家中通过手机参加庭审。

    此案的开庭审理,标志着辉县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投入运行。

    辉县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由审判人员、公诉人和案件当事人用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平台,进行“非接触式”网上庭审。

    在该系统预定开庭时间后,会自动向诉讼参与人发送短信提示,凭庭审码直接登录进入平台参加庭审。

    该系统更加智能化,支持语音识别、在线举证质证、全程录音录像等功能,还能在线进行电子签名确认笔录。

    庭审前,辉县市法院信息化技术人员已对法官及书记员进行了培训,使他们熟悉操作方法。

    庭审当天上午,技术人员提前调试好设备,合议庭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线上同步视频进入庭审程序,线上开庭正式开始。主审法官孙居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最后由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庭审顺利结束。

    为保证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现场进行指导。

责任编辑:周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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