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辉县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丁某某寻衅滋事、盗窃案,和李某某诈骗案两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和近期的庭审一样,在审判庭内,只有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公诉人及被告人均在网络另一端,这仍是一场远程视频连线的“网上庭审”。
“网上庭审”是辉县市法院在多功能科技法庭使用的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判人员、公诉人和刑事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分别在三个不同地点,利用“三远一网”通过视频终端进行异地高清语音视频连线,无接触开展网上庭审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这套系统确保了庭审安全顺利地进行。
庭审的整个过程均在法庭的多功能显示屏上展示,在主审法官秦可妍的主持下,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等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由看守所将庭审笔录打印,由被告人签名、按指印。当天上午的两起案件,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