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茹某某、袁某某夫妻二人来到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将案款65000元交给了申请人左某某。该案从3月23日申请执行到结案仅用时一个半月,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于3月26日向两名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消费令。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未发现茹某某、袁某某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告知两名被执行人若其不履行案款将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是拘留等惩戒。茹某某、袁某某在了解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后,连声表示将尽快筹钱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抓住机会,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在用时一个半月便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