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终于调解完成,两起案件标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6月4日,辉县法院受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均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银行)与甲公司、乙公司等七个被告。2017年9月份,为了保证公司顺利经营,甲、乙两公司在某银行借款两笔,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由丙公司、丁公司、戊公司、及董某某、苏某某、董某为其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以后,经原被告协商,将案涉借款展期至2020年9月,但协议签订后,各被告均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原告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多次交流沟通,最终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调解。2020年6月17日,双方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两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