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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各生欢喜

  发布时间:2020-09-24 08:39:56


    2020年8月19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立案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

    原告李某某和被告陈某是大学同学,系自由恋爱,毕业后入职于同一事业单位。两人于2018年2月5日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被告两人回到被告老家居住,和婆婆在一起生活,避免不了婆媳间的小摩擦。原告李某某认为,作为丈夫的被告不但不会调和矛盾反而时时处处把离婚两字挂在嘴边,远嫁还得不到丈夫的支持,原告心灰意冷,渐渐对婚姻丧失了信心。双方婚姻压力剧增,原告李某某不堪忍受,于2020年4月份离家未归,开始与被告分居生活。原告李某某认为被告陈某未尽到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对自己关心照顾不够,并多次向自己提出离婚,据此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辉县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将案件交给孟庄法庭特邀调解员曹素琴进行调解,曹素琴经详细了解,原告态度坚决,没有回旋的余地,经过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离婚,表示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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