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将“服务三农”理念融入日常工作,拓展工作思路,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农民,促进农业发展,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全面开展巡回办案。该院以法庭为中心,在辖区各乡村设立了“巡回法庭联系站”,法官定期到联系站点巡回办案,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是设立“月光法庭”。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农民在农忙回来仍可以参加诉讼活动。
三是建立便民立案“绿色通道”。在基层法庭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上门立案。
四是建立诉讼调解联动机制。该院协调建立了与乡镇调解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村民解组织诉调联动机制,指导民间调解,协力化解纠纷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