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名垂青史,鲜花祭忠魂”。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的不朽功绩,继承和弘扬烈士精神,进一步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30日上午,辉县市法院15名干警到烈士陵园参加由辉县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组织的“烈士纪念日”祭奠烈士活动。
烈士纪念日,是纪念英雄的法定纪念日。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9时0分,祭奠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参加公祭的全体人员肃立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向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鞠躬默哀。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员面向革命烈士纪念碑,唱响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随后,参加公祭的干警依序上前,缓步绕行瞻仰纪念碑,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比敬仰和缅怀之情。最后,一同参观了烈士纪念馆。
通过此次公祭活动的开展,辉县法院干警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更加坚定了政治信念。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以先烈们献身祖国、舍生忘死的崇高精神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建设法治辉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