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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社会公开聘任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5 17:46:35


   为保障司法的人民性,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推进司法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使各类案件审判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精神、原则,我市法院拟面向全市公开聘任50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建立人民陪审团成员库,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团参加案件庭审的有关程序

1、对拟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加案件庭审的,从我市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团的组成人数为7—13人。

2、人民陪审团成员确定后,由法院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向人民陪审团成员通报案件情况;在开庭3日前,告知有关诉讼当事人、代理人以及辩护人人民陪审团组成情况。

3、法院在审判庭内旁听席设立“人民陪审团专席”;庭审休庭后合议庭合议案件前,人民陪审团及时召开会议,由人民陪审团团长主持,各人民陪审团成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陪审团书面意见交审判长。

4、负责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应当全面考虑人民陪审团意见,并作为裁判重要参考。

5、陪审团对案件处理的书面意见存入案卷副卷;负责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上级法院汇报案件时,应如实报告人民陪审团意见。

6、由人民陪审团参加的案件,负责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应当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团成员案件的裁判结果。

二、担任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条件

1、年满23周岁的公民;

2、品德良好,公道正派;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4、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户籍地为辉县市。

二、报名要求、地点以及联系电话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公民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照一张,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在单位上班的公民另须携带由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2、各乡镇、办事处、各行政村以及市直机关、学校在推荐时要推荐一般居民、村民或一般职工。

2、为便于公民报名,市法院设立市区和七个法庭共八个报名点。

市区报名点:市法院机关305室  联系人及电话:韩鸿峰 6193613 马连万6193616

城关法庭报名点:翟同造 6291282 6193735

孟庄法庭报名点:刘胜明 6090979 6193828

赵固法庭报名点:屈玉飞 6995011 6193752

峪河法庭报名点:侯桂冠 6997419 6193756

薄壁法庭报名点:高富臣 6561025 6193759

高庄法庭报名点:李卫红 6893781 6193761

西平罗法庭报名点:郭彦明 6797013 619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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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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