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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级法院王伯勋院长带案下访就地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0-04-17 15:50:02



王伯勋院长(中)接待信访当事人

    为配合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进一步推动新乡市中院开展的“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2010年4月17日上午,新乡市中院王伯勋院长带案到辉县市法院接待信访当事人。新乡市中院副院长王如意、刑一庭庭长张涛、辉县市法院院长王珏陪同。

    信访人李雅军与矿泉水销售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3月判决生效,至今未能执结。李雅军向省委政法委第四巡视组反映了情况。王伯勋院长在辉县市法院约见了信访人李雅军,详细听取他的诉求后,立即召集辉县市法院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分析案情,与李雅军共同协商,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李雅军表示十分满意。

    当日上午,王伯勋院长共接待5位信访当事人,3起信访案件当场了结。其余2起也制订了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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