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梁一凡专程来到辉县市某医院,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的第二笔执行到位案款8730元交到了正在住院治疗的申请人张某某手中。在拿到案款后,张某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用简单的话语表达了内心的感谢!
2020年9月9日,张某某诉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督促,赵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案款。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依法将赵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受到“失信影响”的赵某某不想丢失脸面,于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分别履行案款20000元,8323.25元。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8730元达成了还款协议。
随后的时间里,经执行干警按时催促,再加上张某某急于恢复信誉,12月30日,该案剩余案款8730元执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案件承办人梁一凡得知申请人张某某现因脑梗正在辉县某医院住院,行动十分不便。为使其尽快拿到案款,12月30日一早,梁一凡等人专门赶到医院,将案款交到张某某手中,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