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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访赡养案 老人喜收养老钱

  发布时间:2010-04-19 10:43:46



    2010年4月17日,辉县市法院法官利用星期天回访当事人,及时化解一起赡养案纠纷,75岁的洪老太太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生活操心了。

    75岁的洪老太太有两个儿子,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衣食起居需要有人照顾。长子因为其他矛盾对老人不管不问,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洪老太太长期居住在次子家里,2009年10月洪老太太将长子告上法庭,要求居住长子房屋,支付赡养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被告于2010年农历二月初六接原告回家居住,生病花费医疗费被告承担二分之一,并与原告其他子女共同护理原告。

    2010年4月17日,辉县市法院承办法官回访洪老太太,得知被告并未主动履行协议内容,洪老太太本想申请强制执行,又怕法院拘留儿子,对儿子带来坏影响,正在左右为难。法官得知这种情况后,马上与被告取得联系,再次从情理上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还把洪老太太的顾虑告诉了被告。经过法官耐心疏导,被告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将医疗费、生活费等一千余元交给法官,并将家 里收拾妥当,准备随时去弟弟家里接老人一起生活。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将案款亲自交到老人手中,当洪老太太从法官手中接过一千多元钱时,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并要下跪感谢法官。

责任编辑:李超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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