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一场小雨把春景装扮的格外清新。一上班,辉县市法院高庄法庭庭长李卫红安排好庭里的其他事务,便带着法庭的三名法官到辖区高庄乡大史村对一起赡养案进行巡回审判。
大史村张宪生老汉早年丧妻,留下年幼的儿子张小立。后张宪生又娶一妻,并生育三个孩子。但张小立和父亲继母的关系却并不融洽,多年来未对二老尽孝道和赡养义务,张老汉一怒之下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其和其他子女一起分担去年老伴住院的费用和以后的赡养费。听说来村上开庭,村里人纷纷打着伞,穿着雨衣跑到村委会来旁听。在法庭上,张老汉痛述了儿子的不孝行为,要求张小立履行赡养义务。面对父亲的指责,张小立却提出“让张老汉和他一起生活,去了就赡养,否则不管”。张宪生对儿子这一说法极力反对。法庭上,李庭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态度坚决,调解一时难以进行。李庭长严肃地对张小立说,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履行赡养义务道德上不允许,法律上也不容。你要多听听街坊邻居的议论,要多想想父亲生活的不易,和做儿子的责任及义务。最后,李庭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事后,李卫红庭长说,法庭对此案将会尽快结案。但只要有一线调解的希望就做坚持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稳妥地处理好此案,保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