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11点40分,辉县市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申请人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焦作市武陟县的家中,值班干警未嫌路途遥远,在将值班电话绑定到手机上后,立即出发,赶赴现场。
5月2日晚11点40分,辉县市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申请人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焦作市武陟县的家中,值班干警未嫌路途遥远,在将值班电话绑定到手机上后,立即出发,赶赴现场。
如今,陈某某已经嫁到焦作市。前期,执行法官也赶赴其现在的家中寻找,因其怀有身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其表示也无履行案款的能力。这次,执行110闻警出动,是否能促进该案有所进展呢?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车程,值班干警陈宾、吴泽祖、石国均已经到达陈某某的家。在出示证件并依法搜查后,未发现陈某某在家。在场干警经过了解,开门的正是陈某某现在的丈夫。在对其询问中,其表示知道这起案件,但因现在无能力全部履行,希望可以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分期还款。执行干警通过了解,也发现陈某某现在的家庭确实困难,便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陈某某履行4万元到底,其余不再追究。陈某某的现任丈夫当场为陈某某提供了经济担保,并保证这两天立即筹款。5月6日前,一定将协商款项4万元交到法院,如果未按协议履行,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案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值班干警在指导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急忙返回辉县。到院里时,已是凌晨3点半,继续坚守在执行110值班室。
5月6日一上班,该案承办人杨修凯便同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按照协议内容将案款4万元缴纳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不断催促,当天下午,陈某某家人来到法院,缴纳了案款4万元,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常规性执行和执行110联动机制双重执行下,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