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法院执行局采取查封厂房设备、拘留被执行人等高压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拖欠26名申请人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6名申请人在从辉县法院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共计162018元后,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感谢辉县法院为我们执行来了血汗钱,解决了困扰我们的烦心事”。
申请人刘某某等26人于2020年6月在胡某某处进行钻井作业。两个月的工期完成后,胡某某只支付了刘某某等人7月份的工资,而8月份的工资却一直没有支付。刘某某等人在索要工资无果后,于2020年12月1日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
辉县市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26名原告的诉求,而判决后,胡某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2021年3月29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本案申请人较多,且为涉民生案件,执行局领导十分重视,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承办人李龙山法官迅速行动,在冻结胡某某银行卡无果后,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对胡某某钻井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快速进入评估程序。
日前,在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中,胡某某在家中被执行干警控制并拘传。李法官加大对胡某某的“攻势”。而被带回法院的胡某某“避重就轻”,联系了几个朋友筹钱,却又称借不到钱。看到胡某某这种态度,果断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刚刚在拘留所度过一夜的胡某某终于想通了“逃避不是办法”的道理。第二天,李法官到拘留所约谈其时,胡某某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并联系亲属于当天将其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全部履行到位。
这起追索工资案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26名申请人已领到了工资。下一步,辉县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司法为民为使命,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