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侯雪亮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使一对整日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差点走向分手的夫妻,和好如初,挽救了一个家庭,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告张某起诉要求与丈夫刘某离婚。自己抚养两个女儿,刘某抚养儿子,抚养费均自理,刘某承担张某10年来提供的粮食费、水电费及食用油共计20000元。
调解员收到此案后,觉得和别的婚姻案件不太一样,心中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原告只要求丈夫承担婚后10年来的柴米油盐费用?
调解员通过和原告沟通,得知被告刘某是“上门女婿”,两人结婚已经十多年,有了三个孩子。可因种种琐事,夫妻两人整日争吵不休。如今,被告刘某已经带老大、老二离家居住半年多了,原告张某则和小孩子一起生活。因被告刘某不给原告张某生活费用,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员一连几天打不通被告电话,考虑到刘某的工作时间,调解员就打算在晚上9点半左右再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联系上了。刘某说同意离婚,但张某必须给他5万元作为这么多年他为女方家付出的补偿,不然不参加调解。又称每天工作太忙,没时间到法院。调解员听张某说过,刘某就是天生的犟脾气,一般人难以说服。为寻找突破口,他便继续和刘某闲聊,得知刘某有时下班后会去参加义工组织的搬运抗洪救灾物资活动。恰好调解员自己也在义工群,根据这个共同点,就先聊关于义工的事,越谈越投机,双方的隔阂逐渐消弭。调解员趁热打铁,劝说刘某:“你是个心里有爱、眼里有光的好人,为何不能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让自己的家也充满爱的阳光呢?”刘某爽快地说:“中,你约张某吧,我明天上午就请假去法院说说俺的家务事。”
法院调解室里,在调解员的耐心说和下,张某和刘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偃旗息鼓。两人都表示今后相互宽容和理解,不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自愿和好。
张某和刘某走出调解室时,调解员对他们俩说:“你看洪灾过后,大家都在信心百倍地重建家园,相信你们这个小家庭在经历了这次家庭风波后,定能再现往日幸福时光!”夫妻俩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望着夫妻俩一道远去的背影,调解员心里唯有满满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