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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1-10-22 14:39:26



    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该案共有 7 名被告人,庭审历时两天。辉县市人民法院特邀辉县市人大代表胡恰恰、郭立成、王红艳,政协委员路平才、常路宽参加旁听活动。另辉县市扫黑办副主任孙国翔,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同庆、辉县市公安局副局长武卫疆、辉县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姚勇也参加了旁听。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 2010年至2018 年期间,该犯罪集团中,被告人王某某先后伙同被告人苗某某、冀某某、秦某某等人对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息贷款,谋取非法利益。期间,为追讨贷款及高息,被告人王某某先后纠集被告人苗某某、冀某某、秦某某、董某某、申某某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以殴打、威胁、恐吓、滋扰、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扣车变卖等手段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苗某某、冀某某、秦某某为重要成员,董某某、申某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10月21日下午6时左右,庭审顺利结束。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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