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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八项承诺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09-07-14 18:10:04


    为促进“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辉县市法院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深入到企业搞好法律服务,建立经常性联系。二帮助企业梳理债权债务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完善规章制度。三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四妥善执行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在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前提下,尽量采取措施保证被执行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避免企业走入困境。五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制止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其他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六严厉打击哄抢、盗窃、破坏、或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设备的犯罪,依法严惩贪污、挪用、诈骗、侵占企业资金的犯罪。七严格坚持公正原则,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八不在企业就餐,不接受企业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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