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跨省奔波几百里为我讨回公道,帮我追回了被执行人拖欠我一年多的租赁费,这面锦旗谨代表我的谢意”。3月21日上午,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人魏某某专程来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 的锦旗送到了该案承办人韩道利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高效为其追讨回租赁费共计63093元。
魏某某申请执行山西某高速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24日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案被执行人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承办人韩道利先行与公司负责人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该负责人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名下部分存款。
因被执行人公司拒不配合执行,也不接收执行文书,2022年2月24日,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韩道利带领执行干警奔赴山西省长治市该公司所在地,在当地法院协助下,顺利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某。
面对跨省赶来的河南省辉县市法院的执行干警,李某没有了电话里的“不屑一顾”,当场接收了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向其阐明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如若还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拘留,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后,公司名誉和信誉度也会受到影响。李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马上联系公司财务部门将该案款项63093元支付到位。
至此,执行干警跨省成功为申请人追回租赁费。近日,该案款项也已发放给申请人魏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