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能力作风建设年 | 依法执行腾空涉案房屋 顺利交付保障群众权益

发布时间:2022-07-07 08:24:34




    近日,在辉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涉房屋进行腾空交付。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腾空清理,房内全部物品得到妥善处置,清场工作圆满完成。最终,涉案房屋成功交付与申请人,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局局长魏新涛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本案情况,并向执行干警部署此次执行任务。

    胡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将其所有的位于辉县市某家属院一处房屋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某。但是李某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后,胡某某等人却拒不腾房交付。几年来,李某某一直未能搬进该房屋居住,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但调解书生效后,胡某某等人依旧不交付该房屋。随后,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做胡某某及家属工作,但被执行人推脱扯皮,寻找各种理由仍不履行腾空交付义务。为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辉县市法院执行局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决定对该起房屋进行依法强制腾空交付。

    当天上午9时,执行干警到达辉县市某家属院现场后,再次与胡某某电话取得联系,要求其到达现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胡某某拒不露面。随后,强制执行开始,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开锁师傅将房屋打开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房内物品挨个拍照、清点、记录。上午9时30分许,腾清正式开始。在保证所有物品完整无缺前提下,房内床柜、衣柜、写字台、沙发、冰箱等被有序搬出,并安放到指定地点。至上午11时许,房屋腾空结束,执行干警将新锁钥匙交给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李某某终于可以搬进已购买几年的房屋里了。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395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