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辉县市法院加大扫黑除恶的力度,在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涤荡污浊,清除毒瘤,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打出声威、打出气势,切实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
辉县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坚持“打准打实”“打、治、建”并举等工作要求,深挖彻查持续深入,狠抓打伞破网,实现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3年来,辉县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54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判处生效的罚金、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等财产刑共计215.67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机制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辉县市法院于2018年2月成立了以该院院长肖飞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进行,该院进一步优化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吸纳该院执行局局长、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政治部主抓宣传的同志加入,强化涉黑恶财产移交、执行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为切实锻造出一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战斗攻坚队伍,辉县市法院另抽调刑庭庭长、副庭长专门负责该院的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每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听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进展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案件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梳理解决,推动案件尽快取得进展突破。
出重拳动真格 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中,辉县市法院出重拳、动真格,一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土崩瓦解,依法判决了8个涉恶团伙、1个涉恶集团,彻底铲除了姚某安、马某等涉恶团伙,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净化了基层组织生态。
针对涉案财物数额巨大的疑难案件,辉县市法院迎难而上,成立了由该院院长肖飞为组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郭志俊、执行局局长魏新涛为副组长的涉黑恶财产执行领导小组,加强对涉案财产的举证质证,细化财产清单,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手段,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土壤,努力实现打财断血的目标,共判处没收违法所得、罚金和退赔被害人损失等共计215.67万元,另扣押被告人房产一套,彻底铲除恶势力团伙犯罪经济基础。
“黑财清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斩断黑恶组织的利益链条,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辉县市法院在执行案件时重拳出击,勇于亮剑,彻底铲除了黑恶势力的根基,不仅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也得到明显提升。
“打、治、建”并举 推动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为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辉县市法院不断健全和落实“打、治、建”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密切关注黑恶势力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剖析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监督漏洞,及时向案件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提出合理有效的司法建议。
近3年来,该院结合具体案件对百泉镇政府、冀屯镇政府、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发出司法建议20份,涉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矿产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对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进行动态监控、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目前,收到司法建议的相关单位已全部回函,并详细报告了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此举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整治行业乱象。
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辉县市法院与洪洲乡、新乡庄共同举办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辉县市法院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宣传平台与发放宣传册、下乡镇宣传等方式结合,对该院3年来扫黑除恶的成果予以大力宣传,出动巡回审判车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20余次,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有效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
下一步,辉县市法院将着力构建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