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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讲亲情、讲道义、讲法律 柔情化解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08:26:41


    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中,注重情法结合,以亲情、伦理、道德为切入点,耐心做工作,促使三名被执行人履行了赡养费。本案的执结,不仅使得老人老有所依,同时也化解了冰冻许久的家庭矛盾。

    75岁的陈某山育有三子陈某大,陈某二、张某(入赘后改姓)。近年来,陈某山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也比较困难。但其三个儿子因与父亲之间存在一些家庭矛盾并认为父亲每月有180元的养老保险金,认为其已能维持基本生活,不愿主动再给付老人赡养费。在当地村委会调解无效后,陈某山无奈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50元。案件经过审理后,于2022年10月12日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承办人张全武经过了解得知,陈某山长子,次子现均住在本地,三子早年入赘外地并改姓,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困难。在与三人取得联系后,陈某大认为自己经常给老人零花钱,不存在不赡养情况。陈某二则称与父亲之间矛盾已久,不愿支付赡养费。张某认为现已入赘外地并改姓,无义务赡养,应当由两个哥哥赡养老人。三人均不愿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案件承办人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多次电话谈心,当面调解的方式,讲亲情、讲道义、讲法律,疏通积怨,又以亲情、伦理、道德为切入点,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他们“百善孝为先”,应当为自己的后辈做好表率,孝敬赡养老人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否则,不仅要承受道德谴责,还要负法律责任。

    最终,经过承办人耐心沟通和疏导,陈某山的三个儿子明白了亲情的可贵,对之前的错误行为追悔莫及,将1至9月份的赡养费6750元履行完毕,并支付了父亲生病住院时的医疗费,保证以后将按月准时支付赡养费,同时会抽空去看望老人。

    本案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和真情,运用“柔性”的执行手段,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修复了家庭亲情的裂缝,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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