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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厕所建猪圈,乱占邻居公用风道如何了?

发布时间:2023-02-02 17:24:49


    基本案情

    张某和李某系同村邻居,两家房屋间距一米多, 形成公用风道。张某为自家方便,私自占用公用风道,

    用彩钢瓦搭建了厕所和猪圈,弄得李家经常臭味满院,赶上阴雨天气,雨水通过彩钢瓦流到李家,活脱脱成了“水帘洞”。李某不胜其烦,多次找村委会说合未果,将张某诉至河南省辉县市法院。

    承办法官深知涉农纠纷无小事,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能调最好、不伤邻里和气。为摸清案情,承办法官到现场实地察看,向村干部和邻居了解情况,多次找当事人沟通, 巧借“六尺巷”典故,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张某认识到自己有错在先,表示将拆除建筑物,李某也表示谅解。该案最终调解结案。

    法官后记

    远亲不如近邻, 莫要失了人情。《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

    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处理邻里纠纷,贵在和气化解,应积极引导相邻各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共同构建美丽和谐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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