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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辉县市人民法院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 我行动”文明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07 08:05:58





    为推广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引导和推进全院干警及辖区居民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文明行为养成,2023年3月3日,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们开展“学《条例》树新风 我行动”文明实践活动。

    在法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宣传文明行为,增强干警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养。倡导全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积极践行《条例》内容,争做文明行为的遵守者、文明餐桌的参与者、文明道德的践行者、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志愿者们到市区街道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在发放同时,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使广大居民对文明新风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积极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风尚。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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