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工作安排,2023年3月24日凌晨3时30分,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70余人,出动警车17部,开展“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第一次专项执行活动。参战干警整装列队,有序待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涛作了简短有力的讲话,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强度,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扎实成效。随后,各团队依次登车,兵分五路,重拳出击,直击一线!
凌晨4时50分许,执行干警来到孟庄镇某村,敲开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家的房门。张某某因拖欠工程工资款2万元成为被执行人,之前一直躲避执行,拒不露面处理问题。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将酣然入睡的张某某“惊醒”。随后,将其依法拘传。在警车上,执行干警严厉告知张某某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高压及考虑到自己的名声,张某某在车上便和儿子联系,筹集案款。清晨时分,张某某终于将其儿子转来的2万元履行完毕,本案当场执结。施工的工人很快就可以拿到工资了。
被执行人陈某某涉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申请人李某某因伤已影响劳动能力,且无其他固定收入,生活较为困难。赔偿款对于李某某来说迫在眉睫。凌晨5时30分许,执行干警依法进入陈某某家中,被惊醒的陈某某急忙起身,趁着黑夜躲进隔壁储藏室的门后,被眼明手快的执行干警当场控制并拘传。之前,陈某某在被执行过程中,已履行部分案款,但之后并未按照剩余还款协议缴纳赔偿金,使得李某某后续治疗已成问题。此次被拘传的陈某某迫于拘留压力,于上午10时左右,将本案剩余赔偿款31000元履行完毕。本案的执结,及时解决了申请人李某某后续治疗的急需之求。
孙某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标的虽然只有5000元,但刘某某因为与孙某某产生矛盾,拒不履行。清晨7时20分许,执行干警来到刘某某居住的小区,将刚刚下楼准备出门的刘某某拘传。被带回法院后,案件承办人耐心的做孙某某思想工作,其最终履行了本案案款5000元。
申请人辉县某银行申请执行周某某金融借款一案,前期在法院调解下,周某某与该银行达成了还款协议。但归还一段时间后,还剩6万元不再履行。凌晨7时40分许,执行干警将周某某拘传后,其表示会尽力筹款,但目前因资金周转不开,承诺履行部分借款,剩余款项月底归还。考虑到周某某实际情况,经承办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周某某当日缴纳借款45000元,并就余款同申请人达成和解。
各团队执行干警经过夜以继日的奋战,“马不停蹄”的奔波,截止3月24日下午,共摸排被执行人58家,拘传被执行人17人,现场收缴案款31617元,执结两案。经案件承办人后续施压释法,共执行到位金额255000元,执结案件7起,达成和解8起,司法拘留2人。“豫剑执行”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下一步,辉县市人民法院将按照活动要求,将集中执行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以扎实有效的办案成果,彰显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威慑力、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