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周智霞法官把法庭搬进乡村,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亲兄弟,因被告拒绝赡养父母,故原、被告的父亲在生前立下遗嘱,由原告赡养两位老人,并继承全部财产,其中包含两位老人所有的东院、西院两处房产。原告称,两位老人去世后,被告将原告所有的东院房屋门锁砸坏,并侵占了原告西院的五间瓦房,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西院房屋内搬出。被告则坚持认为立遗嘱前家产已经分割完毕,被告拥有案涉房屋的使用权、居住权。
案件开庭前,为深入了解案情,周法官前往案涉房屋查看了解房屋现状。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周法官紧抓案件的争议焦点,找准问题症结,耐心向当事人说法明理,整个庭审秩序井然,“零距离”为到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辉县市人民法院聚焦乡村矛盾频发的纠纷热点,关注群众司法需求,以巡回审判形式走进乡村,把庭审开到群众身边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作为。